我在宾馆前台收银,上班17天了,头一个月实习期,没有签劳动合同,6天前和经理说了离职,不批,今天我走了不给开工资,怎么办
2026-01-13 10:20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与公司之间的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短信或电子邮件。 在离开公司之前,询问是否可以得到任何未结工资的详细信息,并确认是否有剩余的工作时间。 如果在离开公司时未能得到所有应得的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交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可能因具体案件而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