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6.11.01号面试3号上班,没有签任何合同。公司不包吃住,导致我租了房子。 今天向领导提交18号的请假申请,结果回复是你今天就走。 请问:这样我能拿到什么工资/赔偿呢? 如果什么都没有,那不是白上几天班。同时也影响了我其它公司上班的机会,最后导致我重新找工作。
2024-07-03 20:0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您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与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您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被要求离职,公司应当支付您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您解除劳动关系,您可能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至于您因租房而产生的损失,如果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有承诺提供住宿或补贴而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您产生损失,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但若公司没有相关承诺,租房损失可能难以要求公司赔偿。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提出您的诉求。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如短信、邮件、录音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