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是高淳区淳溪镇的一位女村名,现有关于农村口粮费的经济纠纷向您咨询,我于2014年11月份与我老公领取结婚证,同月我老公将户口迁至我家(我妈生了我和我妹妹两个,我妈没生儿子希望我能在家养老),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15年6月我生下小孩,现在村里土地被租用,我老公和小孩的租用补偿金被村委扣留(其他像我们家这种情况的都拿到了),请问我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么,胜算有多大?
2024-07-09 19: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村里的土地被租用,并且您老公和小孩的租用补偿金被村委扣留,而其他类似情况的家庭已经拿到了补偿金,这可能涉及到不公平待遇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您需要确认补偿金的分配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村规民约。如果村规民约或相关政策规定了补偿金的分配方式,那么您老公和小孩作为村集体成员,理应享有相应的权益。如果村委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您可以要求村委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村委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但您认为存在不公平待遇,您可以向乡镇政府或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救济。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委支付应得的补偿金。胜算的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补偿金分配的合法性、村委扣留补偿金的理由以及您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老公和小孩应当获得补偿。 建议您先与村委沟通,了解扣留补偿金的具体原因,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户口迁移证明、公证材料、土地租用合同等,为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