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宿迁设在连云港的分公司任办公室人事,公司在我入职期间未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主要投诉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2025-05-04 18:5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应当首先向您的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申诉过程中,您可以选择将总部和分公司的责任一并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只针对分公司的行为提起诉讼,那么可能会因为管辖权的问题而无法获得支持。 另外,在进行诉讼之前,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