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l0年I月l3号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于20l8年2月l0号接到公司电话无故辞退,在这几年里公司一直不跟我买社保,公司只跟几个人买了社保,另外公司国家法定节假日而没有加班工资,跟公司协商只补偿5个月的工资,请问律师我自已买了社保公司是否要全额补偿给我,是否要按双倍工资赔偿和节曰加班工资补给我,麻烦您们。谢谢!
2025-06-05 10:56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关于加班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百percent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建议你与公司沟通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