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煤矿职工2009年认定工伤职业病伤残四级,2010至2011年住院2年出院后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让住院治疗,康复和检查,让去门诊,2017年我再次拍胸片检查对比以前片发现病情加重,我能不能告用人单位不给治病赔偿我。
2025-06-06 08: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保险权益的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并被确认为工伤后,应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和劳动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限制其就医,您有权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