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院上班的,8月10号左右递交了辞职信,医院规定压6个月才能走人,压这么就符合劳动法吗

2025-11-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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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在递交辞职信后6个月内没有离开单位,您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因此,您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已经提供了正式的离职通知,如果双方尚未达成最终的解约协议,那么可能需要等待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解约。这通常涉及到一些额外的程序和时间限制。 总之,只要您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出离职,并且与雇主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协商,那么您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建议您详细阅读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025-11-06 1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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