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开始上班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还发的特别晚 11月的工资到2017年1月二十号发的 我在这里 上班不打卡 发工资也只有现金 假如我不在这干了 能有法律依据 问公司要经济补偿吗 我在公司仓库上班 有物流公司送货交接单上我的签字
2024-08-15 16: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工作时间。您提到自己不打卡,因此可以推断出您的工作时间和上下班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正常的工作模式可能会对您的权利产生影响。 工资发放情况。由于工资是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发放的,这可能意味着您无法获得法定的最低工资保障(例如,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人民币)。此外,延迟支付工资也可能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周期的规定。 合同和保险。如果您没有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未签订劳动合同通常意味着您不具备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且可能面临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缺乏社会保险也可能是不利的因素。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书面通知、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