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去年三月份因为公司的事情在宿舍与另外-员工发生口角,被对方捅了一刀伤及心脏,对方在逃,后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丧失了劳动能力。当时公司为我支付了医疗费用。现在这个公司不在兰州干了,(兰州是分公司现在撤消了。)请问律师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2024-08-15 15:32您的情况符合申请工伤赔偿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在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您的伤情已经影响到工作能力和劳动能力,那么您可以依据鉴定结果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请注意,在申请过程中应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等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索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