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筹备的餐饮店,5月8号招厨师,我去应聘成功,他说店还没开业让我等他开业,并口头表示在等他店开业期间以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来给我工资,到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店还没开业工资也不给结算,请问劳动局能处理?
2025-08-31 16:23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该餐饮店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尚未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需要与该餐饮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于是否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尝试与餐厅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