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租房信息,打电话给房东约了昨天中午去看房,感觉还可以,交了押金,但是房东没写收据,也没正式签订合同,现在不想租了,押金可以退吗
2025-01-12 02:35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双方在达成租赁意向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出租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如果未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且没有收到房东开具的押金收据,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押金作为违约金。 然而,如果您已经与房东进行了电话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查看房产,则通常情况下房东应提供正规的收据或发票。如果没有收到这些文件,建议您保存好通话记录和现场的照片等证据,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处理。 至于押金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房东的行为。如果房东确实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一般来说,在确认房东有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责任时,您可以申请退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确保在进行任何交易前,都明确了解租赁条件以及相关费用。同时,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支付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