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86年当兵,90年3月退伍,90年10月民政安置工作,上班1年多,因违反企业规定,被企业辞退。后无业至今。请问,退伍军人,安置企业上班后,工作未满三年,企业有权开除吗???
2024-12-13 11:29尊敬的用户,您的情况属于退伍军人在依法享有就业权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离职或破坏劳动合同的效力。 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况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服务期、保密协议等),或者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上述行为的存在。 对于您的具体案例,建议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尊重并遵守劳动法规,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