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儿五岁是与前夫所生,小儿子一岁半,是现在这位,没拿结婚证,属事实婚姻,男方现在不要这个儿子,我也无力抚养,我想起诉把抚养权判给他,他说上法庭他也不会要,法院会如何判
1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并且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或者已满十周岁,且子女本人愿意随其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然而,在你的情况中,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你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 在你的请求中,你提到你无法抚养孩子,但同时又希望法院能够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给对方。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对孩子的利益考虑来做出裁决。具体来说。 双方具体情况。法院会考量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定谁更适合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子女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或已满十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这一因素。 家庭环境。考虑双方的家庭成员是否和睦、是否有共同的生活习惯等,这些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其他法定条件。例如,如果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孩子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则可能倾向于支持抚养权归一方。 最终,法院会在综合分析所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如果你坚持要求将抚养权判给自己,你需要准备好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同时也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这可能是你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