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 ,5天试用期把我辞退了,现在不给我发工资,这样合法吗?发多少合法
2024-11-16 07:24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等事项。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工资支付条款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在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为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再次,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请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