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我按揭了房子,首付分四期,第一期和第二期都是还款日还的钱,但银行方面是第二天到的账,今天去收房开发商说我违约了,请问我这情况属于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按揭贷款是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完成的支付,并且在还款日前两天收到款项,则通常不会被视为违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可能会要求提前支付以确保按时偿还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立即与银行联系,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需要补足任何未付的款项或调整付款计划。此外,您可以考虑向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以便了解有关此情况的所有可能的法律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