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三学生 临近放寒假 我做了一家劳务公司的兼职代理 在学校招聘了51名的学生寒假工并且收取了押金车费(已全额上交给劳务公司)没有和劳务公司签订代理合同 其他代理签订了代理合同 劳务公司承诺学生可以按时入职长隆 但是现在劳务公司却说因为他们公司和长隆方的合同协议没有签好 所以无法安排学生入职 目前已有部分学生在广州安排暂住 但是无法安排工作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 可以追究劳务公司的责任吗 谢谢
2025-04-15 00: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合同履行情况。在您的案例中,您已经与学生签署了代理合同,并且将押金和车费全部上交给了劳务公司。然而,劳务公司声称因为其与长隆方的合同协议未达成一致,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安排学生入职。 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务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职责,例如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如赔偿金或损失补偿等条款,这些也应该得到充分考虑。 寻求解决方案。建议您尽快与劳务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目前的问题。同时,考虑到学生的权益和安全,也可以尝试联系长隆方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法律问题的具体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