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用手机分期付款代替金融现金贷可以吗?2017年2月1日我在广东潮州阳光幼儿园附近的一家贝秉金融贷款,贷了1000的现金,当时我就问这1000待还清大概会是多少,办理的人说1800左右,而2017年10月2日我申请提前还款,公司说还要还1851元,我感觉不对,又联系办理的人,她说公司叫还多少就还多少,我又问办理的她是不是要让我按手机价来还款,办理的她不敢回复了,我又联系公司把情况讲明白,公司人说我们不知道她是给什么给你,我们只知道办理成功了我们接受而已,具体找办理的人,可是办理的人把我微信拉黑,把我号码拉黑,无法联系上她了,望律师帮我忙,我只拿1000的现金,没拿手机
2025-01-29 06:31您的描述涉及到金融借贷和相关法律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时应当明确了解并同意支付的利息数额,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如果借款人不同意支付的利息数额或者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对方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和要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共识。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联系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如果您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的帮助,由专业的调解员或仲裁员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 请您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效维权。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