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红黄蓝当课程顾问,干了两个多月,不给签合同也不给加班费用!因为要搞活动提前给了提成3000块,说没达到定的目标在还回去!一种激励手段吧!后来因为园长让我去骗家长报名并不按照约定的给家长减免一定的学费(减免也不亏损,是她自己定的,后来想要更多钱就又变卦,但我们都已经跟家长约定好了。还说出事了让我们自己解决)我不想骗人就不干了!但她一直不给我工资,还让我把提成还回去。我是一定会还回去的,但怕她不给工资说工资给我我就还!现在她一直不给工资就管我要钱,态度很嚣张!想问一下这笔钱她可以通过法律管我要回去吗?我们之间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字据协议!
2024-10-27 07:55您好,在您与红黄蓝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您的工作存在加班行为,则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向您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关于奖金或者提成的问题,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进行支付。但是,如果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无实质意义,则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对于您提到的“让家长报名并减免学费”以及“如果不按照约定减免学费就会发生事情”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园长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