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律师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有八家人自建了一个水电站,是2010年建成上网的,但我们其中一个股东现在要建一个沙石料厂,想用这个电厂的电。像这样的情况电网公司有全管吗?有没有违反电网法?
2024-10-09 09:3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8家股东共同建设了一个水电站,并于2010年建成并上网发电。在这个过程中,电网公司可能已经与您们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了电力供应的权利义务。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存在电力配给政策或者电力供需矛盾等问题,那么电网公司在分配电量时可能会考虑您的需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电网公司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供电服务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提供电力服务。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另一个股东打算在现有电站内建沙石料厂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建议您详细询问当地电网公司的意见,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如果该股东的行为会对电力供应产生影响,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端,避免因利益冲突导致的纠纷升级。 最后,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电力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