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装厂上班有一年但是厂里也没有和我们签劳动合同,我是厂里组长老板口头答应给固定工资4500一个月。在2017年12月份老板找质量理由扣我一千元,过完年我们几个都觉得老板经常拖欠工资过年发工资还找理由扣钱所以我们就不在去那厂里干了,可是厂里发工资又扣我百分之二十的钱厂里的理由是我们没写辞职报告,而且劳动局人还说我组长工资是老板口头承诺没有证据证明我是4500一个月。请问我们这样情况有希望要到钱吗
2025-07-21 07: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但并非完全没有希望。 首先,关于口头承诺的工资数额,通常情况下,口头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如果老板未提供书面合同或任何证据支持其口头承诺的工资数额,那么这一部分主张可能会受到限制。不过,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该工资数额,例如之前签订的其他类似工作性质的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这可能会对您的主张有所帮助。 其次,在与雇主发生争议时,您可以考虑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记录、工资条、工时记录等,以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此外,您可以尝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由专业的调解员帮助解决纠纷。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