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几天有个老板找我干活,人手不够我给他介绍了一个工友,我们都认识。我叫这个工友来老板同意了的。工友也愿意来。在干活的时候这个工友被别人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住院了。我没有比别的工友多拿一分钱。请问打官司我有没有责任?这个老板交了几天医疗费说不管了。
2025-03-13 13:49尊敬的用户, 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的情况。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当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未明确指出雇主是否已尽到这些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收集证据。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对事故的发生无直接责任,则可能有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的风险。 沟通协商。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这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费用支出。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其他合法途径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款,并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并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