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龄是否应该视同交费年限
2025-06-14 2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的规定,对于农村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其军龄是否应当视为缴费年限,需要具体分析以下情况。 军人服现役期间的工龄和退役后继续享受待遇的情况。如果在军队服役期间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并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了相应的待遇,那么这部分工龄可以作为缴费年限。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情况。如果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或者退役后被认定为残疾等级达到标准的,这部分工龄也可以作为缴费年限。 因病或非因工伤等原因退出部队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伤病或者其他原因退出部队的,即使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也不能将这部分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军队转业干部等特殊群体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将部分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因此,在确定军龄是否属于缴费年限时,需要综合考虑军人服现役期间的工作表现、工龄的稳定性以及个人的特殊情况等因素。建议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