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协商不成,他把我所有能联系到他的都拉黑了,而且我现在福建,他在广西,我是不是应该到广西那边去起诉?还有小孩子才六个月他就抛弃我娘俩,这样应该怎么办?还有我们签的协议书会有法律效益吗?
24天前您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和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遵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约定,如探视权等。 至于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这取决于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您认为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它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不过,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请务必仔细审查并确认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