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甲方是烟草公司,把门面租给了乙方,签订五年合同,约定乙方不能将房子转让,转租,可乙方违约了,将房租转租给你丙方,丙方做了几个月,又将房租转租给了,第四方,第四方把定金交了,合同签了,就是剩余部分没有拿完,现在第四方不做了,去向丙方要回定金,丙方不同意,你觉得第四方,能不能拿回自己的定金
20天前在您的描述中,我无法直接判断第四方是否能够收回其支付的定金。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禁止转租或变相转租,并且合同终止时租赁期尚未结束,则可能有理由认为第四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租赁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禁止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的行为。如果没有明文规定,那么按照一般理解,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转租行为是允许的。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即甲方)都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违反租赁条件而解除合同的情况。因此,即使第四方已经与丙方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与原租赁合同存在冲突,甲方仍然有权选择解除现有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如果第四方已经与丙方签署了新的租赁合同,并且丙方也同意履行租赁义务,那么在租赁期间内,丙方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并收取租金。因此,第四方应该考虑是否继续等待丙方履行义务,还是寻求其他解决方案,如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关于第四方能否收回定金的问题,关键在于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