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2006年买了一套单元楼,说是大产权,而且走了贷款手续,过了几年我提前把贷款还清了,去办房产证,建设局的说我手续不全,说土地不是建房用地,不给办证,现在开发商也跑了,怎么办才好?这是不是该起诉建设局,土管局,银行?
2025-10-07 13:40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大产权”和“按揭贷款”,并且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贷款手续,那么开发商未能及时为您办理房产证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此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开发商。直接与开发商沟通,要求他们按照合同条款为您的房产进行登记,并尽快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确认您的购房行为合法有效,以及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 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寻求调解或由第三方(如房地产中介)介入帮助解决争议。 收集证据。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需要准备好证明购房合同的有效性、购房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往来邮件等重要证据。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