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一张借条,不知道是不是高利贷,我不知情,昨天才发现的,因感情不和,而且他可能外面还有人,我不想承担这个债务,想是否可以通过离婚或者签个什么协议来达成目的。而且还有我已过世父亲留给我一套房,买房的钱是我出的,也因此借了一些。不过还钱都是我在还。如果离婚,怎么能让他和这个房子没一毛钱关系。是在离婚协议债务栏里注明还是单签个啥协议让他表示自愿放弃。想问一下
2025-05-12 20:24首先,您提到的“借条”可能是针对您的情况提出的建议,但请注意,未经核实,这些信息可能并不准确或有误导性。 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您认为该债务是基于非法借贷或其他不当行为产生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在起诉前,建议先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至于房产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即使房产是您出资购买并用于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另有约定。如果您希望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说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默认为共同财产。 对于债务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