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别人名字买的房2015年,2016年10月通过中介卖了房子,2017年10月份房本下来的,这人不配合我过户,我就起诉他配合我过户卖个买房人。现在买房人看房价降了想不买了,起诉我们违约赔她房款20%,这事我一直积极想让他配合过户,要是赔钱是房子名字人赔还是我赔呢?
9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诉讼请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支持。如果您已经成功出售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且对方拒绝配合过户,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买卖合同中存在约定的违约条款,如延迟过户等,则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房屋归属的规定,例如“房屋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则可能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应由出卖人持有。 关于赔偿的责任主体,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迟延过户),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市场变化导致房屋价格下降,而买方认为这是卖方未尽到合同义务的结果,那么卖方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避免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 最终,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房地产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