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2017年10月10日签订3个月的实习合同(后期告诉我我签了好几年的,但是我只签了实习合同,并且没有一式两份),在此期间实习工资800元每个月,一月份转正后底薪1200(没有五险一金,没有加班费,没有餐补,没有路费报销),每天上班时间应该是九点到下午六点,但是每天最早下班也是6点半了,基本上天天加班,每周开早会还需要提前来,没有任何加班费,周一到周五倒休一天,还要随时候命,随时回公司接着上班,法定节假日说是后期会倒休,但是一次都没有,从上班到现在,就只有一周倒休一天,不准请假,因为是设计行业,从年后整体都不太乐观,我一月转正给了1200的工资,2月过年,放假也不给薪水,2月工资66
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可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关于实习合同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在实习期结束后被正式录用为员工,那么您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其次,关于工资待遇方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对于加班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再次,关于休息休假方面,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