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干了九年也没给我转正,现在不让我干了说我年龄到50交不上意外险,我干这九年现在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金,我和公司说这事他们不给我,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9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您已经工作了9年,并且公司不给您转正,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您提到的“交不上意外险”的说法,需要具体分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您不符合保险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您购买高额意外险或拒付已投保的部分费用,可能构成对您的不公平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