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厂里上班。一个礼拜。吃厂里做的饭菜。吃坏了肚子。然后去医院花了四百多。厂里出的。已经休息一天了。现在还肚子疼。请问该怎么陪偿。解决。医生报告是胃炎
2025-03-16 04:52您好!首先,您在工作中因食用厂里的食物而患病,并且花费了医疗费用,这属于工作期间受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于因工受伤的职工,应当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康复治疗、生活照料等。 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是因为企业的责任导致的事故,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您的医疗费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具体流程请参照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