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计件员工,合同是计时方式,但没有计件方式合法吗?一个月320个小时连加班都没有。
2025-03-16 05:2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根据上述规定,您在合同期限内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符合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您的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足额的报酬,也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剩余未付的工资,并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