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哺乳期妇女,产假已经结束回到单位正常工作,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孩子是7月4号满一周岁,但是现在我们单位要闭店!我想问问,哺乳期内单位要和我接触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偿,今天人事告诉我除了法律规定的N加一之外,只额外赔偿我到一岁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的工时费,对么?
9天前在哺乳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可以享有一定的特殊待遇。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单位需要您继续上班,并且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或时间安排,那么单位确实应当支付您因哺乳而产生的额外工作时间和费用补偿。通常情况下,这些额外的时间和费用补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加班工资。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加班工资,但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加班时间的相关规定。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如果您没有休息日或者法定假日,则应按标准工资(通常为基本工资的150%)进行支付。 绩效奖金或其他激励措施。如果有这些制度的话,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补贴。 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作性质、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等。因此,建议您与单位就具体的赔偿方案进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加准确和全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