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8岁男性,在沈阳干室内装修木工把左手中指碰掉一节,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9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您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解除,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或前往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