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补休产假期间的保险,合法吗
2024-09-08 04:2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该规定,员工在产假期间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此期间补缴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是合法且合理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及是否会对员工造成经济负担,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