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所有员工的车补、房补、职务金、绩效考核奖全部拿出来做为绩效考核,如果完不成任务,以上的将全部扣除。我想请问这个合法吗?
18天前公司以车补、房补、职务金和绩效考核奖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并且规定完成或未完成任务时将扣除上述款项的做法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关于车补、房补、职务金和绩效考核奖,这些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获得的一种补偿,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表现。因此,在公司内部设定这些奖励机制是非常合理的。然而,如果这种奖励机制被滥用或者没有公平性,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 其次,绩效考核制度应当基于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位员工都有公平的机会展示其能力并得到相应的评价。如果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存在不公平之处,可能会导致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下降,甚至引发劳资纠纷。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沟通,明确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