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问题想咨询,我妻子今年51岁了,2005年在公司上班到2007年年底公司没有给上保险,2008年才上保险至2017年9月底。公司说不给上保险了,让自己上保险,公司不管了,说签临时工合同,公司是不是变向辞退他,因她今年51岁,到了退休年龄,可她保险才上了9年还差6年。我想咨询一下,她是无定期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女人55岁才能退休,现在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是辞退是否给补偿金,现在公司让他签终上保险协议,违法吗?从2005年到2007年公司没给上保险,是否公司给补交。
2025-01-24 23:5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如果公司在您妻子工作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解决。您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即公司让其签订终止保险协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有补偿金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或者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会导致员工的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