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昭通水富县,2014年我向昭通交通运输公司。购买了一两出租汽车,当时他开跟我的发票是,出租车购车款,后来叫我们签租赁合同。现在全国的出租车改革了,经营权无偿使用,但是她又不退还我们的经营权费。现在总共我们有24年出租车。都是这样的类型但是我们购买是318000一两。我们现在就想走法律途径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7-08 05:4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2014年购买了出租车,并支付了相应的购车款,但后来被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现在随着出租车改革政策的实施,经营权无偿使用,但昭通交通运输公司未退还您已支付的经营权费用。您和其他23位出租车司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与购买出租车和租赁合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购车发票、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这些文件将作为您维权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评估您的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律师将帮助您分析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公平性以及昭通交通运输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律师认为您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昭通交通运输公司退还经营权费用,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未退还费用而造成的损失。 此外,您还可以与其他受影响的出租车司机联合起来,共同维权,以增加诉讼的影响力和胜诉的可能性。 请注意,诉讼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耐心。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昭通交通运输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以节省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