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本人主要工作内容是值班室接电话,看监控。还兼职本单位其他岗位,也就是一职多岗。值班室就只有我一个人接电话,看监控。晚上可以睡觉,但值班室电话响了还得接,等于是24小时值守。周一至周五都是如此,周末双休。这是不是违法了劳动法呢?
6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的工作安排和休息时间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此外,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需要每天24小时值守,且没有法定的休息日,这与法律规定的要求不符。因此,这种工作方式可能构成加班或长时间工作,并且不符合劳动法关于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规定。 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此情况,要求调整工作安排以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