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自行车至骑车人重伤交法怎么判? 当事人在瞭望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马路(不是高速公路,也没有护栏没有斑马线,没有过街天桥)去到行驶方向的右侧通行过桥,当过到马路宽度一半多的位置时,当事人观察在对向车道花坛处大约在15~20米处高速行驶来一辆东风商务车,当事人当时判断不可能回头躲避,那样受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当事人加速过马路,但哪成想小客车司机因为疲劳驾驶等原因根本就没有减速避让的意思,事后警察录口供时他说在撞到自行车之前他根本就没看到路人,当时人晕晕的,现场勘察小客车右前轮撞到当事人自行车的后轮的轮毂处2的位置,但是因车速太快至使自行车后轮严重变形,当事锁骨骨折234肋骨骨折
2025-05-18 10: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属于一般道路事故,而非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如果双方都是行人且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责任主要由过错方承担。 从您的描述来看,自行车骑手在过马路时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他选择了一个非规定的通道,并且可能没有考虑到对方车辆的行驶情况。然而,由于小客车司机未能遵守交通规则(未减速),这也可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责任。 小客车司机是否故意违章超速行驶。 该路段是否有明显的标志或指示牌提醒驾驶员注意行人和自行车的通行情况。 骑行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案发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是否有障碍物阻碍视线等。 基于上述分析,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决赔偿事宜。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的具体裁决。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