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房,但房本儿一直下不来,我可以要求卖家退房退款吗?
2025-02-13 19:27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约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因此,如果你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并且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及时过户的情况时有发生,如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遗失或损坏等。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具体而言,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请求,并要求对方赔偿因延迟办理权属变更而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方式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