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交车发生事故。一死一伤!被判刑7个月!国家法律规定是没有赔偿?但是我本人认为 1:公交公司有责任,(1'强迫我跑三趟车!三趟车的最后一趟或者第三趟不跑,当天出勤工资不给,只给跑的趟数,每趟27元。强迫我加班,不加班就调离本线路! 2:交警的事故处理鉴定书也不合。 3:公交公司的车辆保障的座位险才交40万 4:每天超时工作!时间从2小时到4~5个小时不等。)
2024-12-02 00:3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您的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关于您的指控,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件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例如,是否有证据证明公交公司在事故发生前存在违法行为,如强制员工加班、不按规定提供休息等;是否有关于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以及该报告中是否存在对事故责任方的责任认定;是否有相关的保险合同记录,包括座位险金额等信息。 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并且这些事实能够支持您的主张,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为一般性参考,并不能替代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如有详细的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取确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