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单位做不下去了,关闭了,打卡机上显示旷工14次,两个人,上班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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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未到岗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扣除工资。同时,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安排,如果违反规定导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对于旷工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并且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这种行为。建议您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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