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是环卫工人,上班期间出了车祸。头颅内出血,手粉碎性骨折做了。头做不出鉴定当时就保守治疗用的药控制,手做了鉴定是十级。她这应该享受单位的哪些待遇,难道就只得个基本工资吗?
9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以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康复的,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康复待遇。 工伤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对于您母亲的情况,如果她的头部损伤导致了残疾,可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同时,由于她手部受伤也构成了十级伤残,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待遇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工伤认定结果来确定。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