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合同中的乙方,购房之前外地人可以买房,当时下了五万元定金给房东,中途中介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时武汉出现新政策,外地人不能在武汉买房。于是一直过不了户,当时我们已经给了房东四十万元,中介让我们凑齐全款让房东做公证,把房子公证到我们名下。我们凑齐了全款,房东不肯做公证。现在户也过不了,房东也不肯退全款给我们,说是我方违约。要我们付五万元的违约金,合同上并没有写明什么时间前一定要过户,而且合同上也明确写明中途如有政策改变或是不可抗力。三方都不承担责任。现在房东拿着我们的四十万元首付款不退,也不肯公证。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2024-10-27 09:00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与中介和房东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屋交易监管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获取帮助。 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过户,那么您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 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应对策略。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并保留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