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十10月22因为厂里连续二十一天上班觉得累就和领导打了招呼星期天没上班,然而星期一去上班被告知扣200块钱,然后就和人事打了招呼一直没去上班会怎么样?谢谢
2025-12-26 23: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2018年10月22日因为感到疲劳而向单位请假,并且同意星期天不上班。然而,之后的周一,单位告知您将扣除200元作为惩罚。如果您按照约定没有上班,那么这可能被视为旷工行为。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单位对您的工作表现或业绩产生不良影响。此外,如果您的旷工行为频繁发生,可能会对您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单位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上述解答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