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8月,支付了广州一公寓17万首付,并签订由开发商安排的金融代理与某银行的贷款协议。18年1月3日,开发商电话通知,该银行违约,不再放款。要求我重新过去签订贷款协议。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退回首付还有相关手续费么?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定的违约金吗?谢谢
2025-04-17 22:0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关于合同中的约定和违约责任条款,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违约处理的相关规定,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您认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首付及相关费用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已经支付,那么您可能无法要求退款。但是,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其退还已付款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补偿。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