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今年3月份家里盖房子,我把活转包给了一个四川人,活干完了,最后一天包工头自己不小心从架子上掉下来了,我打120送他去医院,急诊费和住院费我交了钱,医生说手术大约6万左右,我给医院交了3万。我现在想知道我还须要给医药费吗?以后他到法院告我,法院支持他不。谢谢
2024-10-13 02:10首先,您已经为您的承包商支付了医疗费用,这是合理的。但是,关于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医药费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因工作原因受伤,且该事故是由于承包商自身过错造成的,那么承包商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这是因为雇主对雇员的人身安全负有责任,但这种责任并不等于完全免除雇主的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承包商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承包商将来起诉您的情况,这将取决于承包商的具体诉求和证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反驳承包商的主张,并证明自己没有违反任何义务或违约行为。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