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土地转让费50000,是我自己户口分的,老婆户口不在我名下,我如离婚,可以拿到50000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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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因此,在您与配偶离婚时,您可以请求分割这部分土地转让费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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