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保定市蠡县制砖厂包工,厂房设备老板出,我爸负责包工生产,现在在厂房巡视过程中掉入机械设备死亡,现老板依据农村户口标准赔付,我爸户籍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老庙岗村,现老庙岗村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耕地被当地企业征收,已有10余年无耕地,是否可以按城镇标准赔付
2024-10-02 07: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是,在本案中,您提到的“父亲”是在从事建筑工作时意外死亡,这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或职业病保障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如果您的父亲在工作中受伤并因此死亡,他可能会符合工伤保险的标准,因为工伤事故通常涉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以获得适当的补偿。 其次,如果您认为该厂违反了相关法规,并且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雇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或者没有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等,那么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比如提起民事诉讼或劳动仲裁。 最后,关于户籍所在地的问题,由于案件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