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图一和图二是和公司当初签订的合同,图三是公司的“奖惩制度条例”,现在公司想缩减人员、撤销我现在的岗位,强行要求把我调岗,我不愿接受这岗位,可以拒绝吗? 2、若公司以我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岗为由,依据公司的奖惩制度条例辞退我,是否合法? 3、若不辞退,公司强制给我放长假,放长假期间是否需支付我当地最低工资? 4、若我拒绝放长假,每天还是去打上下班卡,并坐在自己原先岗位上,即使不做事(因为原岗位工作已交接),公司是否还应支付我该有的应得工资?
20天前1、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任何情况下拒绝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拒绝公司提出的调岗请求。 2、根据《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如果公司以你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岗为由辞退你,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所以,即使公司以你不服从调岗的理由辞退你,你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3、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强制放长假的做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你的工资。 4、如果你拒绝公司强制让你上班的行为,但仍然保持原有的工作状态,比如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做任何工作,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旷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对你进行处理,包括扣除工资等措施。但是,由于你在拒绝公司不合理的要求后已经履行了义务,所以公司不得再扣发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医疗、食宿等,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